農藥登記證號:PD20110950 |
登記證持有人:陜西美邦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農藥名稱:烯酰嗎啉 |
劑型:水分散粒劑 |
毒性及其標識: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烯酰嗎啉80% |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場所 | 防治對象 | 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 施用方式 | 黃瓜 | 霜霉病 | 19-25克/畝 | 噴霧 | 葡萄 | 霜霉病 | 3200-4000倍液 | 噴霧 | 菠菜 | 霜霉病 | 18.75-21.875克/畝 | 噴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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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 1、本品適宜的施藥時期為黃瓜的霜霉病病發初期施藥,間隔10天左右,連續施藥2-3次為宜。以黃瓜葉片為重點進行全株均勻、周到噴霧,以確保防效。 2、本品適宜的施藥時期為葡萄霜霉病發病初期施藥,間隔7-10天施藥1次。注意噴霧均勻、周到。 3、本品適宜的施藥時期為菠菜霜霉病初發期,施藥2次。注意噴霧均勻、周到。 4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 |
產品性能: 本品是一種肉桂酸衍生物,作用機理主要是引起孢子囊壁的分解,從而使菌體死亡。該藥對卵菌生活史的各個階段均有作用,尤其在孢子囊梗及卵孢子的形成階段防效較好。按推薦劑量使用時,對黃瓜、葡萄、菠菜霜霉病具有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項: 1、嚴格按規定用藥量和方法使用。 2、本品在黃瓜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3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;在葡萄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在菠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3、藥液及其廢液不得污染各類水域、土壤等環境。 4、當黃瓜幼小時,噴液量和藥量用低量,噴藥要使藥液均勻覆蓋葉片。 5、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菌劑輪換使用,以延緩抗性產生。 6、水產養殖區、河塘等水體附近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 7、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用藥后包裝物妥善處理,勿污染環境。 8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覺不適,應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攜帶標簽送醫院就診。 皮膚接觸:脫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軟布去除沾染農藥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沖洗。 眼睛濺入:立即用流動清水沖洗不少于15分鐘。 誤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攜帶農藥標簽到醫院就診。 |
儲存和運輸方法: 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|